车内AED被砸窗拿走 大爱仍需规则护航
2025-02-11 10:35:06? ?来源:重庆日报 责任编辑: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|
近日,一车主发帖称自己车窗被砸,车内AED被拿走,但车内急救包中的现金以及贵重物品等都完好无损。该车主叶先生对记者表示,自己已和求助者通过电话,双方同住一个小区,对方是由于父亲突发心梗、急需救助,且在打电话无人回应的情况下才破窗取物的——这种紧急情况下,他不会追究对方任何责任。 被誉为“救命神器”的AED,全称自动体外除颤仪,是一种便携式、易于操作的急救设备。如今,在全国各地的机场、车站、学校、体育馆、公园、社区等公共场所,AED普及率越来越高。与此同时,也有越来越多人像叶先生一样,将AED放在自家车里,并于车后窗张贴“车内配有AED”的标识,形成公众间的自发互助。显然,这种“移动的AED”对于抢救生命意义重大,叶先生的经历就是一个生动说明。 一般情况下,砸车窗行为涉嫌盗窃或者损坏公私财物,砸车窗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但在上述案例中,由于叶先生并未第一时间接到求助电话,且标识上也注明了“紧急情况可破窗使用”,求助者才出此下策。车主授权他人砸车窗获取AED救人,本质上是一种“爱心契约”,是在关键时刻无私让渡个人权益。据报道,求助者也承诺,等父亲情况稳定就会来找叶先生商量赔偿事宜。 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概括此事,“授权砸窗”是情分,“砸了要赔”是本分。不过在更广阔的社会情境下,“情分”与“本分”并不总是相得益彰。假如有人砸了窗、取了物便杳无音讯了,车主不仅要承担经济损失,还可能心存膈应。此外,精神层面的“爱心契约”不是现实层面的规则,不具备强制性,双方权益保障更多依靠道德自律。 “移动的AED”要发挥更大作用,也需要更多规则来保障。对紧急情况的界定、不得已砸窗后的责任认定、事后赔偿等问题,都有待进一步厘清。最重要的是,当人命关天的情形发生,车主“舍己为人”的爱心应该得到呵护。 求助者主动找叶先生商量赔偿事宜,向全社会作出了积极示范:不能让好人吃亏。此事也值得相关部门思考,各部门不妨结合当地情况出台相应规则、以案释法等,尽可能保护双方权益,尤其是消除爱心车主的种种担忧,让“移动的AED”在必要时能顺利派上用场。 |
相关阅读:
![]() |
![]() |
打印 | 收藏 | 发给好友 【字号 大 中 小】 |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(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/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)证号: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(闽)-经营性-2015-0001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91-87095403(工作日9:00-12:00、15:00-18:00) 举报邮箱:jubao@jjjtsb.com 篮球比分直播: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0591-87275327